苗栗金拍 113苗金職土115

苗栗縣大湖鄉靜湖村社寮角3之3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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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920
保證金:
184
總坪數:
229.3
坪單價:
4萬/坪
持分地坪:
622.5 坪
公告建坪:
229.3 坪
總現值:
79.5 萬
拍後增值:
-36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81.7 坪
增建坪:
147.6 坪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大湖 大湖段 208-34地號,面積 718 m2,持分 1/1,40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2.
苗栗縣 大湖 大湖段 224-185地號,面積 1,340 m2,持分 1/1,4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建物 (2)
1.
苗栗縣大湖鄉靜湖村社寮角3之3號,建號 1458,持分 1/1,416 萬
二層:73.98 一層:196.00 合計:269.98 (住家用、鋼骨造)
2.
苗栗縣大湖鄉靜湖村社寮角3之3號,建號 1563,持分 1/1,64 萬
一層:180.96 二層:159.25 合計:340.21 雨遮130.97屋簷16.89 (住宅、雨遮、屋簷、鋼架造、鋼骨造、磚造)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21,總底價 1,150萬,保證金 230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1拍,2025/5/28,總底價 1,150萬,保證金 230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113年9月2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稱224─185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產業道路,有一鐵皮涼亭坐落,設置香爐及金爐;208─34地號土地部分為1458建號建物坐落基地,其餘為雜木、空地、並有一間廁所坐落;1458建號建物現為「乙仙宮」使用,一樓宮廟之雨遮及左右兩側均有二層樓鐵皮增建,與宮廟內部相通,有獨立出入口。債務人之母在場稱:增建部分為其與廟公共同居住使用。
2.
113年10月15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報,208─34地號土地為苗栗縣大湖鄉社寮角3之3號(即建物)坐落;224─185地號土地為建物周邊的空地及道路。1458建號建物現為宮廟(即乙仙宮)使用,債務人母親在場稱:建物及土地均登記在債務人名下,實際上均為債務人母親無償使用,並無租賃情形。
3.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208─34地號土地現況坐落1建物做宮廟使用,另有大面積增建物作為住宅使用;224─185地號土地為建物道路、停車空間、祭祀用建物、種植觀賞性植物等使用,高低落差大部分則為雜草、雜木。增建1563建號建物為簡易鋼架造、鋼骨造、磚造鐵皮建物,為住宅使用,現況保養狀況普通。
4.
法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本件拍賣建物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又建物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之情均不明,且拍定後不點交。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六、本件暫編1563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
6.
依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208─34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丙種建築用地;224─185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7.
本件224─185地號土地為林業用地,依法外國人不得承受。
8.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大湖 大湖段 208-34地號
718 m2 × (1/1) × 510 元 - 400 萬元
= -363.4萬元
2.
苗栗縣 大湖 大湖段 224-185地號
1,340 m2 × (1/1) × 320 元 - 40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49.3 坪 / 97 萬
2025/7/10
3拍 點交
20.1 坪 / 134.4 萬
2025/7/2
特拍 不點交
25.8 坪 / 6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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