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高樹鄉興中段361地號土地上建有合併拍賣之暫編47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築物, 上開建物現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2.
本件拍賣之暫編47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築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或應買 人注意。
3.
本件拍賣之暫編47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第一層占用第三人所有之鄰地(高樹鄉興中段243 地號、高樹鄉興中段243-15地號),占用面積分別為:0.48平方公尺、2.7平方公尺,第二層佔 用第三人所有之鄰地(高樹鄉興中段243地號、高樹鄉興中段243-15地號),占用面積分別為:1. 12平方公尺、3.37平方公尺,拍定後拍定人就暫編47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能否繼續使用上開第 三人所有之鄰地(高樹鄉興中段243地號、高樹鄉興中段243-15地號),若將來有爭執,則以民事 實體判決認定為準,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商業區(變更高樹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 後重建專案檢討案)。 六、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