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正90546乙

臺南市七股區城內段24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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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9
保證金:
5.6
總坪數:
60.7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60.7 坪
總現值:
17 萬
拍後增值:
-1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248地號,面積 1,060.1 m2,持分 1/48,12.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275地號,面積 80.6 m2,持分 1/48,0.6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3.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958地號,面積 1,518.2 m2,持分 1/48,3.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1030地號,面積 581 m2,持分 1/4,11.4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1,總底價 42.6萬,保證金 8.6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2拍,2025/5/6,總底價 34.2萬,保證金 6.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5/5/27,總底價 31.1萬,保證金 6.3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應買,2025/5/29~2025/8/28,總底價 32.6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民國113年9月4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48地號土地上有 一間文衡殿廟宇,其餘為廟宇前空地,275地號土地為道路使用,958地號土地 部分空地、部分雜草,並有一間無門牌鐵厝部分佔用,1030地號為道路。另據 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248地號況坐落七股城內文衡殿,275地號現況為道路 使用,958地號現況有平房坐落,部分種植農作物,部分為雜草空地,1030地號 現況為道路使用。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 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及農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 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 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 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 買或承受。六、本件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 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又本件拍賣之958地號土地之耕地租用 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 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 受。
3.
本件拍賣之958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 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 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 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 不合法,且不許嗣後補正)。
土地增值 (4)
1.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248地號
1,060.1 m2 × (1/48) × 3,500 元 - 12.1 萬元
= -4.4萬元
2.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275地號
80.6 m2 × (1/48) × 3,500 元 - 0.6 萬元
= 0萬元
3.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958地號
1,518.2 m2 × (1/48) × 490 元 - 3.8 萬元
= -2.3萬元
4.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1030地號
581 m2 × (1/4) × 490 元 - 11.4 萬元
= -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30
1拍 不點交
86.1 坪 / 850 萬
2025/9/23
3拍 不點交
87.3 坪 / 71.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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