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4屏金職辰15

屏東縣林邊鄉仁和段445-5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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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5 ~ 2025/08/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1
保證金:
6.5
總坪數:
33.2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33.2 坪
總現值:
105.2 萬
拍後增值:
73.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林邊鄉 仁和段 445-55地號,面積 363.8 m2,持分 21/90,24.4 萬
2.
屏東縣 林邊鄉 仁和段 445-66地號,面積 106 m2,持分 21/90,7.7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2,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5/4/9,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5/4/30,總底價 32.1萬,保證金 6.5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土地均係公寓大廈即名人家園之社區前通道,又445─66地號土地部分有水塔坐落、部分係第三人所有門牌號碼林邊鄉中山路3巷14號房屋之鐵皮棚架坐落。地上物均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貳萬壹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係:住宅區。六、本件係拍賣區分所有建築物(即名人家園社區)共有部分318建號之基地部分,故本件拍賣,有優先承買權者,其優先承買之次序如下:
5.
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5條第3項規定,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
6.
土地共有人。若其中之優先承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件拍賣標的全部(即445─55地號、445─66地號土地)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林邊鄉 仁和段 445-55地號
363.8 m2 × (21/90) × 9,600 元 - 24.4 萬元
= 57.1萬元
2.
屏東縣 林邊鄉 仁和段 445-66地號
106 m2 × (21/90) × 9,600 元 - 7.7 萬元
= 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7
1拍 不點交
11.1 坪 / 117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5.9 坪 / 14.5 萬
2025/6/26
2拍 不點交
12.7 坪 / 31.2 萬
2025/7/1
特拍 不點交
9.8 坪 / 6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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