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服82659一

高雄市旗山區北溪洲段99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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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 2025/09/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4
保證金:
7.7
總坪數:
21.4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21.4 坪
總現值:
24.7 萬
拍後增值:
-1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旗山區 北溪洲段 993地號,面積 1,549.1 m2,持分 73/1600,38.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5,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2拍,2025/5/13,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5/6/10,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本件於民國113年12月12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其上有香蕉園及未掛門牌三 層樓房屋兩棟(據鑑價報告所載建物門牌為新生街11號)。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無他項權利設定。
4.
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別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 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地價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的別即停止 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六、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6.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7.
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 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 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土地上果樹種植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時,有優先 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 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 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0.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11.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 後者,以抽籤定其得買受人。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旗山區 北溪洲段 993地號
1,549.1 m2 × (73/1600) × 3,500 元 - 38.4 萬元
= -1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2拍 不點交
7.1 坪 / 19.2 萬
2025/6/17 ~ 2025/9/16
應買 點交
53.8 坪 / 22.4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23.9 坪 / 35.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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