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正79340

高雄市美濃區龍廣段26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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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0 ~ 2025/08/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8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900.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00.9 坪
總現值:
104.2 萬
拍後增值:
2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美濃區 龍廣段 262地號,面積 4,026.4 m2,持分 2/6,35.2 萬
2.
高雄市 美濃區 龍廣段 420地號,面積 4,908.6 m2,持分 2/6,41.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8,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4/15,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5/13,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2月11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2.
420地號土地均 為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 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 後者,以抽籤定其得買受人。聲請應買狀到達法院後,不得撤回應買之 意思表示。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美濃區 龍廣段 262地號
4,026.4 m2 × (2/6) × 350 元 - 35.2 萬元
= 11.8萬元
2.
高雄市 美濃區 龍廣段 420地號
4,908.6 m2 × (2/6) × 350 元 - 41.6 萬元
= 1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2拍 不點交
84.8 坪 / 12.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00.7 坪 / 1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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