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5地號土地為楊梅區電研路111巷6號房屋占用,45地號土地為新榮路63號前方之道路地,
3.
72號房屋占用,144地號土地為新榮路57巷道路,
4.
148地號係為鄰近新榮路57巷20號附近之道路地,
5.
256─1地號及256─2地號為鄰近新榮路143巷附近之空地。另楊梅區雙榮段1082地號土地為楊梅區民族路五段147巷12弄35號旁空地,
6.
1375號地號為鄰近民族路五段147巷16弄之雜草林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本件標的物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2‧本件拍賣之土地上之地上物,非屬本件拍賣標的,該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行解決土地利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8.
145地號土地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法院審核許可後,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又若優先承買權發生爭議,相關當事人應另行循相關程序主張權益,法院於該爭議確定時,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13.
1333地號之土地使用區均屬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9年11月29日)住宅區(以上使用分區僅供參考,確切之使用分區仍以持最新地籍圖申請核發為準)。
15.
1375地號之土地使用區屬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9年11月29日)農業區(以上使用分區僅供參考,確切之使用分區仍以持最新地籍圖申請核發為準)。
16.
至其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開發限制等之限制規定,請逕洽都市計劃主管機關查詢。六、本件拍賣土地
17.
148地號土地目前部分做為道路使用,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本公司或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18.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9.
本件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20.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院公告欄張貼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