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捌拾貳萬肆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屬枋寮鄉都市計畫(64‧1‧3實施)用地,其中
8.
509地號係屬人行步道用地;511地號係屬住宅區。上開
9.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