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4屏金職辰34一

屏東縣恆春鎮鼻子頭段47-2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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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9.5
保證金:
15.9
總坪數:
187.4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87.4 坪
總現值:
92.8 萬
拍後增值:
1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國家公園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恆春鎮 鼻子頭段 47-23地號,面積 555 m2,持分 1/4,16.4 萬
(國家公園區 )
2.
屏東縣 恆春鎮 一心段 358地號,面積 1,922.8 m2,持分 1/4,63.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19,總底價 155萬,保證金 31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5/4/9,總底價 124萬,保證金 24.8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5/4/30,總底價 99.3萬,保證金 19.9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應買,2025/5/5~2025/8/4,總底價 99.3萬,保證金 19.9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1‧本標拍賣土地相連,土地現係雜草林木地。2‧本標均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標土地使用分區:47─23地號土地係第三種一般管制區宜林用地。358地號土地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應買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若應買人係私法人,須提出耕地取得許可始得投標或承受,否則應買無效。六、本標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標拍賣標的全部(即47─23地號、358地號土地)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4.
本件拍賣,如有1標或數標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恆春鎮 鼻子頭段 47-23地號
555 m2 × (1/4) × 800 元 - 16.4 萬元
= -5.3萬元
2.
屏東縣 恆春鎮 一心段 358地號
1,922.8 m2 × (1/4) × 1,700 元 - 63.1 萬元
= 1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49.5 坪 / 4,330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5.9 坪 / 18.9 萬
2025/8/20
1拍 不點交
11 坪 / 2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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