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助光6457甲

桃園市龍潭區大平段83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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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3 ~ 2025/09/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9
保證金:
101.8
總坪數:
164.8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164.8 坪
總現值:
245.1 萬
拍後增值:
-26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桃園市 龍潭區 大平段 831地號,面積 2,598.6 m2,持分 1/10,240 萬
(農業區 )
2.
桃園市 龍潭區 大平段 833地號,面積 890.4 m2,持分 1/10,89 萬
(農業區 )
3.
桃園市 龍潭區 大平段 835地號,面積 786.9 m2,持分 1/10,72.4 萬
(農業區 )
4.
桃園市 龍潭區 大平段 837地號,面積 1,170.7 m2,持分 1/10,107.6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27,總底價 795萬,保證金 159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2拍,2025/5/1,總底價 636萬,保證金 127.2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3拍,2025/6/5,總底價 509萬,保證金 101.8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本院民國113年11月29日執行筆錄所載,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 指稱本標應買之土地均為雜草林木叢生。另據鑑價報告所示,本標土地均 呈不規則型,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請求減 少應買價金或撤銷拍定。又因本標均係應買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分管約 定及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90,000元,以最先聲請應買者得標。
3.
本標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4.
本件應買標的均為都市計畫內土地,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係石 門都市計畫案(民國91年6月7日)之農業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 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有徵收或協議價購等情形)請應 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 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又本件應買標的之現況僅 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及使用情形,仍以地政 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 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 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 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5.
若有多數人表示願意買受,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得標;若同時 到達法院而無法分出先後,以抽籤定之。
土地增值 (4)
1.
桃園市 龍潭區 大平段 831地號
2,598.6 m2 × (1/10) × 4,500 元 - 240 萬元
= -123.1萬元
2.
桃園市 龍潭區 大平段 833地號
890.4 m2 × (1/10) × 4,500 元 - 89 萬元
= -48.9萬元
3.
桃園市 龍潭區 大平段 835地號
786.9 m2 × (1/10) × 4,500 元 - 72.4 萬元
= -37萬元
4.
桃園市 龍潭區 大平段 837地號
1,170.7 m2 × (1/10) × 4,500 元 - 107.6 萬元
= -5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不點交
272.6 坪 / 400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104 坪 / 3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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