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524地號土地,現為雜樹、土堆空地,據債權人 稱,拍賣之土地由債務人自行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惟應買人仍應自行 查明,如其所述屬實,拍定後得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 不點交。523地號土地現有建物坐落、部分為雜樹空地,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 內,建物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注意,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又依鑑價報告記載上開土地皆無臨路。
3.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其他事項: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 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 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 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