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113年11月2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標的拍賣 土地無路可達,應為雜林。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 查證。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 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 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另本件拍賣土地 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 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 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 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 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 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本件 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主張優先承買,須就其全部共 有之土地一併主張,不得選擇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六、本件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應於投標單內檢附具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 件,投標時如無原住民身分則投標無效。
3.
本標的二筆土地謄本上均記載,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提供 興建農舍,基地座落:五峰鄉大隘段159-5地號。以上等情,應買人應自行注 意。拍定後不得以土地使用遭到限制,而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4.
本次拍賣按標別數字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一標賣 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 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