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東127948

臺南市大內區二重溪段282-4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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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2 ~ 2025/08/2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9
總坪數:
203.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03.9 坪
總現值:
27 萬
拍後增值:
7.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二重溪段 282-47地號,面積 2,696 m2,持分 1/4,1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4/29,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5/20,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裡地,需經他人土地始能到達,其 上為雜草雜林,部分種植果樹,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系爭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 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投 標人並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文件置於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 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二重溪段 282-47地號
2,696 m2 × (1/4) × 400 元 - 19.2 萬元
= 7.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不點交
19.3 坪 / 3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7.8 坪 / 1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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