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乙48007一

雲林縣四湖鄉林厝寮段36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得標 113萬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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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2.4
保證金:
22.5
總坪數:
983.1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83.1 坪
總現值:
172.3 萬
拍後增值:
5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林厝寮段 369地號,面積 3,250 m2,持分 1/1,112.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16,總底價 175.5萬,保證金 35.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140.4萬,保證金 28.1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件土地與鄰地混合作魚塭使用,其內水產養殖物及土地上工作物非拍賣範 圍,需買受人與有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又魚塭之邊界與土地之地界未 必相符,未經鑑界無從查究確實權利歸屬,拍定後不點交。
2.
優先承買權: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 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 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 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 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 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3.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其他事項: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 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林厝寮段 369地號
3,250 m2 × (1/1) × 530 元 - 112.4 萬元
= 5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2拍 不點交
60.8 坪 / 29.3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232.8 坪 / 19.2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42.9 坪 / 1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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