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1意110311

台南市仁德區德南路54巷2號

特拍 部分點交 待拍
8,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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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8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8,820.9
保證金:
1,764.2
總坪數:
869.6
坪單價:
10.1萬/坪
持分地坪:
347.4 坪
公告建坪:
869.6 坪
總現值:
4,995.8 萬
拍後增值:
18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零售市場用地
主建坪:
858.3 坪
附建坪:
11.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仁德區 德崙段 98地號,面積 852.5 m2,持分 1/1,3,499.2 萬
(零售市場用地 )
2.
臺南市 仁德區 德崙段 99地號,面積 296 m2,持分 1/1,1,312.2 萬
(零售市場用地 )
建物 (3)
1.
台南市仁德區德南路54巷2號,建號 51,持分 1/1,1,603.8 萬
一層:733.50二層:733.50合計:1467.0 電梯樓梯間37.50 (2層、鋼筋混凝土造、商業用)
2.
台南市仁德區德南路54巷2號,建號 1267,持分 1/1,2,332.8 萬
地下一層:1298.43合計:1298.43 (一層)
3.
台南市仁德區德南路54巷2號,建號 1268,持分 1/1,72.9 萬
一層:62.26二層:9.68合計:71.94 (2層)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29,總底價 12,100萬,保證金 2,420萬,坪單價 13.9萬/坪,流標
2拍,2025/6/3,總底價 10,890萬,保證金 2,178萬,坪單價 12.5萬/坪,流標
3拍,2025/7/1,總底價 9,801萬,保證金 1,960.2萬,坪單價 11.3萬/坪,流標
應買,2025/7/3~2025/10/2,總底價 9,801萬,保證金 1,960.2萬,坪單價 1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3建物拍定後點交,其餘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1年12月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在場稱,編號1建物隔 67間,目前其中61間出租,編號1建物位於袋地,須經由他人土地始能出入,建物地下一樓非屬 債務人所有,係他人所有之未保存登記建物,稅籍資料登記亦為他人,也有獨立出入口;惟債 權人代理人稱前案就地下室有一起拍賣,該部分會再具狀追加執行。
3.
嗣本院於112年2月24日現場測量時,其中地下停車場(即編號2建物)有獨立稅籍(稅籍編號: 77060550010號,現登記納稅義務人為第三人余0雄),現場無門牌,有兩個出入口,一個是樓梯 (無門)通向一樓,一個是車道口,現場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在場稱停車場部分範圍係越界建 築,現在訴訟中(現由本院111年度訴字第645號返還越界佔用土地事件審理中),停車場部分未 對外出租,皆係予住戶(租客)使用。經檢視停車場內配有管線、機電、儲藏間及消防設備,部 分空間被附近住戶佔用存放物品及汽車,另有一個被堵住的樓梯。另編號1建物之
4.
二層均有 增建,亦請地政測量(即編號3建物)。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6.
依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均屬「零售市場用地」。另依臺南市政府都市 發展局113年1月18日南市都規字第1130111513號函所載,拍賣土地位屬「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 附近特定區計畫」之零售市場用地(市
7.
(德南市場),依都市計畫書所載係為德南市場使用, 屬公共設施用地,有關案地使用限制,應依市場主管機關相關法規辦理,如涉公共設施用地多 目標使用,另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向公共設施主管機關申請容許使 用。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 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六、編號
8.
3建物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移轉登記,該建物可否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 責無關;而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依地政測量成 果圖所示,該建物部分占用臨地90至
9.
101地號土地(非債務人所有),如無合法坐落權 源或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 注意。另查,第三人潘00等人已提起返還越界佔用土地訴訟,現由本院111年度訴字第645號審 理中,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後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後段之規定,就拍賣標的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欲行 使優先承購權時,應依拍賣條件連同本件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不得選擇其中部分買受。如就 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1.
依前案拍賣公告所載,編號1建物出入均須經他人土地,且用水亦借用他人申請之水錶;另 查用電部分現係由債務人自行向電力公司申請、用水部分則查無資料,請應買人注意。如有不 能通行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使用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處理,與本院權責無關。
12.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占用鄰地權源,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 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法院處理。
1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 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仁德區 德崙段 98地號
852.5 m2 × (1/1) × 43,500 元 - 3,499.2 萬元
= 209.2萬元
2.
臺南市 仁德區 德崙段 99地號
296 m2 × (1/1) × 43,500 元 - 1,312.2 萬元
= -2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9
3拍 不點交
147 坪 / 192 萬
2025/11/19
特拍 不點交
9.5 坪 / 139.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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