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壬44945

雲林縣大埤鄉大埤段194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得標 223.4萬
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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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4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6.8
保證金:
41.4
總坪數:
323.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23.1 坪
總現值:
213.6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大埤段 1940地號,面積 1,068 m2,持分 1/1,206.8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16,總底價 323.1萬,保證金 64.7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5/14,總底價 258.5萬,保證金 51.7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件拍賣之1940地號土地,於本院執行人員至現場勘察時,其上之農作物業已收割完畢,且有經人整地,無水井坐落。據第三人曾O鈴稱:其有承租本件拍 賣土地,惟僅有口頭約定,未簽訂書面契約。倘前開第三人所述屬實,則本件 拍賣土地於查封前即已出租予第三人,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 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以抽籤定之。
3.
本件拍賣之1940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 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 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訂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 籤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 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限自任耕作者)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 或承典之權。trial權利。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大埤段 1940地號
1,068 m2 × (1/1) × 2,000 元 - 206.8 萬元
= 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9
1拍 部分點交
53.2 坪 / 420.2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37.7 坪 / 9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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