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99棟次建號建物於查封時,由債務人之家屬占有使用中。屋內有家具、堆置雜物,2樓有 神明廳(恭奉祖先牌位),下雨時神明廳會漏水。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 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2.
299棟次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其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299棟次建號建物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 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六、299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拆 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