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人28382甲

苗栗縣通霄鎮內湖島段281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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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4
保證金:
11.3
總坪數:
212.4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12.4 坪
總現值:
70.2 萬
拍後增值:
13.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內湖島段 281地號,面積 2,808 m2,持分 1/4,56.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24,總底價 88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5/5/22,總底價 70.4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113年12月5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81地號上為短期植 栽、一個水塔、雜草、雜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3.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 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
7.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內湖島段 281地號
2,808 m2 × (1/4) × 1,000 元 - 56.4 萬元
= 13.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8.2 坪 / 50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9.5 坪 / 20.5 萬
2025/6/17
3拍 點交
13.1 坪 / 28.9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38.2 坪 / 1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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