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溫9303

苗栗縣通霄鎮白沙段7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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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
保證金:
11.8
總坪數:
5.5
坪單價:
6.1萬/坪
持分地坪:
5.5 坪
公告建坪:
9.7 坪
總現值:
13.5 萬
拍後增值:
-3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9.4 坪
附建坪:
0.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白沙段 77地號,面積 91.5 m2,持分 1/5,4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苗栗縣通霄鎮白東里13鄰92之21號,建號 27,持分 1/5,10 萬
一層:47.85二層:49.78合計:97.63 陽台5.50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2層)
2.
苗栗縣通霄鎮白東里13鄰92之21號,建號 350,持分 1/5,4 萬
三層:57.20合計:57.2 (住家用、磚造鐵皮)
拍賣紀錄 (2)
1拍,2025/8/19,總底價 37萬,保證金 7.4萬,坪單價 6.7萬/坪,停拍
停拍,2025/8/8,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4年5月7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建物1棟及部分巷道。114年10月 7日現場履勘時,依外觀查看,建物正整修,無人居住。
2.
債權人於114年10月16日陳報,建物整修中,無大門,無窗戶。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 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本件暫編第350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 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 注意。
6.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白沙段 77地號
91.5 m2 × (1/5) × 7,400 元 - 45 萬元
= -3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3拍 不點交
12.7 坪 / 7.1 萬
2026/1/6
3拍 點交
2.9 坪 / 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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