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9295

臺南市關廟區新埔段449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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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5.2
保證金:
23.1
總坪數:
186.3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86.3 坪
總現值:
73.9 萬
拍後增值:
-4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關廟區 新埔段 449地號,面積 616 m2,持分 1/1,115.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29,總底價 180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5/20,總底價 144萬,保證金 28.8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為雜樹林。另據估 價報告書記載該土地為裡地,現況為雜草雜木。上開情形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2.
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 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 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書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 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候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 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 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 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關廟區 新埔段 449地號
616 m2 × (1/1) × 1,200 元 - 115.2 萬元
= -4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2拍 點交
67.6 坪 / 342.4 萬
2025/6/16 ~ 2025/9/15
應買 不點交
5.2 坪 / 27.6 萬
2025/6/16 ~ 2025/9/15
應買 不點交
36.4 坪 / 50.3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62.3 坪 / 508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10.9 坪 / 10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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