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癸47239一

雲林縣二崙鄉港後段4-296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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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0 ~ 2025/09/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7
保證金:
11.4
總坪數:
176.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76.7 坪
總現值:
38 萬
拍後增值:
-18.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二崙鄉 港後段 4-296地號,面積 584 m2,持分 1/1,56.7 萬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1,總底價 88.4萬,保證金 17.7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5/22,總底價 70.8萬,保證金 14.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6/12,總底價 56.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稱4-296地號土地與鄰地混合使用,目前種植農作物,土地上之農作 物,依法為土地之部分,惟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債務人查報,倘拍定後有收 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注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故土地拍定後不點 交。
2.
他項權利:無。
3.
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 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4.
。 六、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 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 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拍定後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上述事由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6.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二崙鄉 港後段 4-296地號
584 m2 × (1/1) × 650 元 - 56.7 萬元
= -18.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點交
78 坪 / 31.7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19.4 坪 / 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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