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誠29790甲

新北市貢寮區朝陽段14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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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1 ~ 2025/10/1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1
保證金:
9.7
總坪數:
448.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448.5 坪
總現值:
62.3 萬
拍後增值:
1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貢寮區 朝陽段 147地號,面積 1,431.5 m2,持分 1/4,12.2 萬
(一般保護區 )
2.
新北市 貢寮區 朝陽段 83地號,面積 17,998.6 m2,持分 1/16,35.9 萬
(一般保護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6,總底價 75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6/3,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7/1,總底價 48.1萬,保證金 9.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他項權trial:無。
2.
民國113年10月28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147地號土地係位於 貢寮區朝陽街140巷1號建物西北方約35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 林,無路可達;
4.
83地號土地係位於貢寮區朝陽街140巷1號建物西北方約1, 10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 參考,相關界址、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 畫」之「一般保護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 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由 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6.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8.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481,000元。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貢寮區 朝陽段 147地號
1,431.5 m2 × (1/4) × 420 元 - 12.2 萬元
= 2.8萬元
2.
新北市 貢寮區 朝陽段 83地號
17,998.6 m2 × (1/16) × 420 元 - 35.9 萬元
= 1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3拍 不點交
220.8 坪 / 33.3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196.7 坪 / 45.9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613 坪 / 112.1 萬
2025/8/12
特拍 不點交
76.7 坪 / 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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