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32地號為竹林,何人占有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土地均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原住民身分為限,投標時應檢 具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賣,否則投標無效,本院 得撤銷其拍定。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重劃,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重劃 結果為準。如重測、重劃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 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優先承買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等均不得以 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4.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而各標內土地應分別標價合併計價,各 該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即按各 標順序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土地增值 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 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