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公148547

臺南市學甲區中洲南段206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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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7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6
保證金:
29.2
總坪數:
30.2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30.2 坪
總現值:
41.9 萬
拍後增值:
-10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中洲南段 2062地號,面積 1,198 m2,持分 1/12,14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113年10月28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土地之位置及範圍,現場:其 上坐落一層磚造建物(門牌號碼為台南市學甲區中洲11號),部分鐵皮建物(無門 牌),部分空地、雜草。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及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3.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工作物、農作物或 定著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土地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 明,倘拍定後,土地與建物、地上物、工作物、農作物或定著物等間之各項法 律權利義務關係(含占用權源)等,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或投標人 注意。
4.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8.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設定。
9.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土地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惟建物所有人須提出相關資料證明其符合優先承 買權。上開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優先承 買權,請投標人及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 為準。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11.
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3.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15.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中洲南段 2062地號
1,198 m2 × (1/12) × 4,200 元 - 146 萬元
= -104.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4/29
1拍 不點交
73.3 坪 / 70 萬
2025/4/30
2拍 不點交
32.2 坪 / 70.3 萬
2025/4/23
2拍 不點交
70.2 坪 / 120 萬
2025/5/13
1拍 不點交
20.7 坪 / 34 萬
2025/5/6
特拍 部分點交
9.1 坪 / 67.7 萬
2025/5/6
5拍 不點交
200.6 坪 / 732.3 萬
2025/4/30
特拍 不點交
28.1 坪 / 35.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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