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簡162747

臺南市鹽水區竹子腳段4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4
  • 87 點閱
  • 0 列管
  • 2025/5/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39.4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39.4 坪
總現值:
35.1 萬
拍後增值:
-2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鹽水區 竹子腳段 46地號,面積 524.9 m2,持分 1/8,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鹽水區 竹子腳段 213地號,面積 515.9 m2,持分 1/8,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6,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5/5/27,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雜草、雜樹,其中編號2土地上有一無 門牌鐵皮屋建物占用;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土地現為空地,部分有汽車車棚占 用,上開建物及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 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3.
系爭編號2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鹽水區 竹子腳段 46地號
524.9 m2 × (1/8) × 2,700 元 - 32 萬元
= -14.3萬元
2.
臺南市 鹽水區 竹子腳段 213地號
515.9 m2 × (1/8) × 2,700 元 - 32 萬元
= -1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不點交
466.2 坪 / 207 萬
2025/6/25
2拍 點交
43.1 坪 / 520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0.7 坪 / 15.4 萬
2025/7/1
特拍 不點交
83.3 坪 / 449.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鹽水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