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莊5243

彰化縣大城鄉美豐段1895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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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
保證金:
2.4
總坪數:
30.2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30.2 坪
總現值:
8 萬
拍後增值:
-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1895地號,面積 591 m2,持分 100/591,12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7,總底價 15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不臨路,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雜草 地,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 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 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 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 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4.
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 購買權(優買順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 有權人)。 六、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 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 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1895地號
591 m2 × (100/591) × 800 元 - 12 萬元
= -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3拍 不點交
86.3 坪 / 14.1 萬
2025/6/25
3拍 點交
255.3 坪 / 64 萬
2025/6/25
3拍 部分點交
775 坪 / 338.4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814.3 坪 / 20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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