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午168254

台中市后里區大興路103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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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92.8
保證金:
27.9
總坪數:
6
坪單價:
15.5萬/坪
持分地坪:
0.4 坪
公告建坪:
6 坪
總現值:
3.7 萬
拍後增值:
-8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 坪
施小婷
施小婷
法拍專員
經紀業:0
地 址: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后里區 民富段 371地號,面積 4 m2,持分 2/6,88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中市后里區大興路103號,建號 871,持分 47600/600000,4.8 萬
地面層:249.93合計:249.93
拍賣紀錄 (2)
1拍,2025/6/4,總底價 174萬,保證金 52.2萬,坪單價 19.3萬/坪,流標
1拍,2025/7/2,總底價 116萬,保證金 34.8萬,坪單價 19.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如備註所示。
2.
871建號建物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使用。
3.
87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 險。且本件有部分建物占用鄰地
4.
373地號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如屬 無權占用,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六、371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住宅區。
5.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建物及土地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惟 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依本拍賣條件,就土地連同合併拍賣之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 得拒絕。建物或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民法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之規定,亦有優先承買 權,應依本拍賣條件,就土地連同合併拍賣之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且其優先承買 權優於共有人。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后里區 民富段 371地號
4 m2 × (2/6) × 28,100 元 - 88 萬元
= -8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05.7 坪 / 270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0.4 坪 / 6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27.9 坪 / 217.4 萬
2025/8/12
2拍 點交
15.9 坪 / 1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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