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同12四

苗栗縣苗栗市南勢坑段下南勢坑小段117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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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8 ~ 2025/10/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
保證金:
3.6
總坪數:
61.5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61.5 坪
總現值:
13.6 萬
拍後增值:
-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苗栗市 南勢坑段下南勢坑小段 1170地號,面積 7,321 m2,持分 1/36,1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21,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6/11,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7/9,總底價 18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113年10月15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170地號土地大部分為雜樹林,小部分為水溝,無路可達。
2.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1170地號土地無路可達,依航照圖所示為雜木林。
3.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捌萬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或本公司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依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
7.
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
8.
未繳清遺產稅,不得辦理分割,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登記。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9.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0.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公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苗栗市 南勢坑段下南勢坑小段 1170地號
7,321 m2 × (1/36) × 670 元 - 18 萬元
= -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1
1拍 不點交
3,226.8 坪 / 4,100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5 坪 / 119.5 萬
2025/8/13
1拍 部分點交
30.6 坪 / 417 萬
2025/8/5
1拍 不點交
5.5 坪 / 310 萬
2025/8/7
1拍 點交
20.9 坪 / 785 萬
2025/8/12
2拍 不點交
11.7 坪 / 120 萬
2025/8/5
2拍 不點交
9.6 坪 / 392 萬
2025/8/5
2拍 點交
6.4 坪 / 80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29.3 坪 / 115.2 萬
2025/8/12
3拍 點交
858.7 坪 / 26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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