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卯127

高雄市彌陀區塩港段141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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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4
保證金:
32.8
總坪數:
23.1
坪單價:
7.1萬/坪
持分地坪:
23.1 坪
總現值:
79.4 萬
拍後增值:
-8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彌陀區 塩港段 1414地號,面積 1,497.6 m2,持分 1/24,152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彌陀區 塩港段 1415地號,面積 334.8 m2,持分 1/24,12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1,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8.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2月13日指界時陳稱本件1414地號土地有數棟建物座落其上,其間有空地及雜樹,1415地號土地現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本件標的一併買受,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或本公司主張優先承買。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彌陀區 塩港段 1414地號
1,497.6 m2 × (1/24) × 10,400 元 - 152 萬元
= -87.1萬元
2.
高雄市 彌陀區 塩港段 1415地號
334.8 m2 × (1/24) × 10,409 元 - 12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5
1拍 不點交
6.2 坪 / 30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24.4 坪 / 30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34.3 坪 / 91.1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168.6 坪 / 68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92.3 坪 / 230.4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83.1 坪 / 20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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