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戊61117甲

新竹縣新埔鎮上寮段105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得標 5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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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9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
保證金:
0.8
總坪數:
7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7 坪
總現值:
3.7 萬
拍後增值:
-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殯葬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上寮段 1055地號,面積 1,106 m2,持分 1/48,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殯葬用地)
法院筆錄 (13)
2.
114.2.26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1055地號土地有道路、雜木林及 農作,並有門牌號碼新埔鎮義民路2段530巷66弄155號、一層樓加強磚造房屋占 用,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上開農作及房屋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之 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佔有人協商解決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本院不 代為處理。
3.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4.
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無抵押權設定。
9.
優先承買權:
10.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11.
本件土地上之 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於共有人之 優先承買權。
12.
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之規定者,承租人對於拍賣之土地,有 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 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13.
分甲、乙二標,分別標價,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標別拍得價金已足清償 執行費用、增值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別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 本院亦得撤銷。如有二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房 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價格相同時,則保留前順序之 標別。
14.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5.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6.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上寮段 1055地號
1,106 m2 × (1/48) × 1,600 元 - 4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不點交
10.8 坪 / 26 萬
2025/7/16
2拍 不點交
4 坪 / 17.6 萬
2025/7/9
3拍 部分點交
107.9 坪 / 759.7 萬
2025/7/28
特拍 不點交
45.9 坪 / 7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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