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112

雲林縣林內鄉林內段102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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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2
保證金:
4.5
總坪數:
73.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73.6 坪
總現值:
56 萬
拍後增值:
33.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林內鄉 林內段 1024地號,面積 1,077 m2,持分 1/7,14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林內鄉 林內段 1025地號,面積 626 m2,持分 1/7,8.2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4)
2.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數棟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6.
無他項權利。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物)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速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
8.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林內鄉 林內段 1024地號
1,077 m2 × (1/7) × 2,300 元 - 14 萬元
= 21.4萬元
2.
雲林縣 林內鄉 林內段 1025地號
626 m2 × (1/7) × 2,300 元 - 8.2 萬元
= 1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1.7 坪 / 9.4 萬
2025/6/26
2拍 點交
67.3 坪 / 50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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