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僅拍賣暫編166建號建築物,不包括所坐落之基地,該建物係占用第三人公業賴庚龍所 有之佳冬鄉昌北段510地號土地上,經執行人員於113年8月29日至現場勘測該建物現由債務人居 住使用,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依暫編166建號建築物之現況點交。
3.
本件拍賣之暫編166建號建築物係占用第三人公業賴庚龍所有之佳冬鄉昌北段510地號土 地,占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於本次拍賣之暫編166建號建築物拍定後,與第三人間公業賴 庚龍就佳冬鄉昌北段510地號土地能否繼續使用,如有爭議,應由拍定人另提訴訟並以實體確定 判決為準,請投標人與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暫編166建號建築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因占用第三人之土地,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