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實31553甲

新北市平溪區南山二段18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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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8
保證金:
5.4
總坪數:
142.4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42.4 坪
總現值:
22.8 萬
拍後增值:
-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河川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平溪區 南山二段 181地號,面積 9,588 m2,持分 1/24,21.9 萬
(河川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平溪區 南山二段 206地號,面積 1,713.7 m2,持分 1/24,4.9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7/1,總底價 33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停拍,2025/6/30,停拍
1拍,2025/9/16,總底價 33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10/14,總底價 29.7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標拍賣土地經本院民國91年11月14日查封時,206地號土地上有南山坪15之2 號平房一間,鄰居稱有人居住使用;181地號土地雜草叢生,無任何作物或建 物。復經於113年11月21日現場履勘,據地政人員指稱,206地號為新北市平溪 區靜安路三段86號建物全部占用,部分菜圃、竹林及雜草,並臨靜安路;另181 地號位於靜安路三段86號西北方約120公尺處,部分菜圃,其餘為雜木林。債權 人陳報,無法確認上開建物坐落土地權源。
2.
本標拍賣206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 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 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 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 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又181地號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部分屬一般農業 區」,相關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3.
本標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須 全體公同共有人共同行使,若無法全體共行使時,不得單獨主張優先承買。 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 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定。
4.
本件分標拍賣,如其中一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 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且賣得價金較高,亦不為拍定;縱經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超額部分之拍定。又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債務人未到場指定,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平溪區 南山二段 181地號
9,588 m2 × (1/24) × 442 元 - 21.9 萬元
= -4.2萬元
2.
新北市 平溪區 南山二段 206地號
1,713.7 m2 × (1/24) × 720 元 - 4.9 萬元
= 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1
特拍 不點交
22.4 坪 / 107.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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