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平46二

苗栗縣銅鑼鄉老雞隆段209-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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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 ~ 2025/10/3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0.6
總坪數:
5.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5.8 坪
總現值:
1.5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銅鑼鄉 老雞隆段 209-3地號,面積 228 m2,持分 60/714,3.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11,總底價 5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5/7/2,總底價 4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5/7/23,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3年12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銅鑼鄉老雞隆段209─3地號為雜草地、墓地及種植景觀木,有圍籬擋住無法進入。
2.
114年1月2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209─3地號土地債務人持分甚微且無從知悉整筆土地之使用占有情形。
3.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墓園旁之草地。
4.
拍賣土地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其與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時,則以承租人為優先。六、本件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209─3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土地無375租約登記。
7.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公司指定。
8.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9.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銅鑼鄉 老雞隆段 209-3地號
228 m2 × (60/714) × 760 元 - 3.2 萬元
= -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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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13
2拍 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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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19
2拍 不點交
263.8 坪 / 750.5 萬
2025/8/19
2拍 部分點交
696.7 坪 / 722 萬
2025/8/1 ~ 2025/10/31
應買 不點交
14.6 坪 / 6.4 萬
2025/8/21
3拍 部分點交
3,109.1 坪 / 699.2 萬
2025/8/12
3拍 不點交
18.7 坪 / 38.4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472.4 坪 / 114.8 萬
2025/8/13
特拍 不點交
73.3 坪 / 5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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