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本件拍賣標的未設定他項權利,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林業用地。
7.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土地依查封筆錄記載未臨路,依空照圖顯示為雜木林,另依估價報告記載地形為不規則形、地勢傾斜,地勢陡峭,可利用性較差。
8.
本件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9.
外國人不得為土地法第17條第1項所列各款土地之應買人或承受人,但合於外國人投資條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