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119

雲林縣莿桐鄉麻園段173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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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2
保證金:
2.9
總坪數:
11.6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1.6 坪
總現值:
23.4 萬
拍後增值:
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莿桐鄉 麻園段 1734地號,面積 1,163 m2,持分 97/3420,1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莿桐鄉 麻園段 1735-3地號,面積 156 m2,持分 520/15600,1.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6/18,總底價 27.3萬,保證金 5.5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2拍,2025/7/9,總底價 21.9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3拍,2025/7/30,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應買,2025/8/8~2025/11/7,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735─3地號土地目前為道路;1734地號土地目前為部分空地,部分為一平房(無門牌)坐落,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4.
第426條之
5.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六、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莿桐鄉 麻園段 1734地號
1,163 m2 × (97/3420) × 5,800 元 - 12.4 萬元
= 6.7萬元
2.
雲林縣 莿桐鄉 麻園段 1735-3地號
156 m2 × (520/15600) × 8,205 元 - 1.8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2拍 不點交
41.9 坪 / 60.6 萬
2025/10/1
2拍 不點交
34.2 坪 / 136.8 萬
2025/10/1
3拍 點交
105.1 坪 / 235.5 萬
2025/9/17
3拍 不點交
11.2 坪 / 1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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