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標的物現況為雜樹林。然實際情形如何,投標人仍應自 行查明。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26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應買意思表示最先到達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 則以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之。
4.
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所載,本標別拍賣的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
5.
其字第004號使用執照,且除該建物依建蔽率配置建築外,其餘皆屬法定空地, 請應買人自行注意使用上之限制,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 撤銷拍定。 六、本件分
6.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