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種植檳榔樹、龍眼樹及部 分為雜草地;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 情事,地上作物為債務人之子所種植,請求就債務人土地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略呈長方形,地勢部分平坦、部分緩坡, 現況地上種植檳榔樹、龍眼樹及雜草;臨約8米寬道路
4.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地上物第三人為所有,占用權源不明,占用土地部分拍定 後不點交。
5.
本件分甲、乙兩標分別拍賣,如甲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 行費用時,乙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