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拍賣建物之一樓車庫由不動產信託委託人朱益成出租予第三人,租賃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1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30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四千元;房屋現況為毛胚屋,地下室為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331建號),729─26地號土地為社區道路;債權人稱目測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都市計畫農業區。
8.
729─26地號土地為社區道路,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本件拍賣不動產除建物一樓及729─26地號土地外,依現況點交,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法院得不點交。
10.
33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