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甲2一

雲林縣四湖鄉溪尾段新溪小段58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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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7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1.7
保證金:
42.4
總坪數:
470.4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470.4 坪
總現值:
93.3 萬
拍後增值:
-11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溪尾段新溪小段 585地號,面積 1,555 m2,持分 1/1,211.7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部分土地為雜木林,部分土地有多座墳墓占用,因墳 墓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墳墓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 拍定人自理,另雜木林內有無墳墓占用不明,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 交。
3.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未直接臨路,出入須經鄰地(國有地),請應買人注 意。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7.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之開標順序。
8.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六、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 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 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9.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 鄰耕地現耕所有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又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 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10.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 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溪尾段新溪小段 585地號
1,555 m2 × (1/1) × 600 元 - 211.7 萬元
= -118.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7
1拍 點交
173 坪 / 77.9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515.3 坪 / 114.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60.8 坪 / 29.3 萬
2025/7/3
3拍 不點交
87.6 坪 / 33.5 萬
2025/7/2
特拍 不點交
11.8 坪 / 7.4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7.1 坪 / 7.4 萬
2025/7/9
3拍 不點交
102.3 坪 / 97.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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