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28-28地號,是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 該三筆土地是合併拍賣之溝美段1295建號建築物之基地,而溝美段1295建號建築物則是公寓的 一樓部分,該建物現由第三人郭洧誠居住使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4.
本件拍賣1295建號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 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拍定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 疵擔保請求權。
5.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屏東市溝美段816-26地號土地,依據土地登記謄本記載該筆土地是屏東 縣屏東市溝美段821-
6.
828-28地號之法定空地,相關使用限制與開發規定,請投標人與拍定 人自行注意。
7.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屏東市溝美段831地號土地,是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依據土地登記謄本 記載該筆土地是屏東縣屏東市溝美段816-
9.
828-28地號之法定空地,是公寓屋前之 三角形空地,相關使用限制與開發規定,請投標人與拍定人自行注意。
10.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本件拍賣標的如日後有積欠管理費及水電費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與管理委員會洽詢處理 欠費事宜,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之1295建號建築物不含停車位、1295建號建物含共有部分即同段1300建號(150.9 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77/
12.
,且其建物登記謄本標示部之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樓梯間、 地下室」。
13.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屏東縣屏東市溝美段816-
16.
831地號等四筆土地均為住宅區(變更屏東都市 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