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儉31022一

苗栗縣三灣鄉永和山段1079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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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5/7/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32
保證金:
126.4
總坪數:
1,644.4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644.4 坪
總現值:
337 萬
拍後增值:
-2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1079地號,面積 33,872 m2,持分 5436/33872,63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7/24,總底價 790萬,保證金 15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於113年12月19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079地號部分建物佔 用(門牌永和村大湖10號),部分雜木林、部分道路,惟仍應以實測為準。據 在場人鍾女士稱:房屋為其夫所有及使用。
2.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7.
優先承買權:
8.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9.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 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1079地號
33,872 m2 × (5436/33872) × 620 元 - 632 萬元
= -2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1
3拍 不點交
610.8 坪 / 119.1 萬
2025/8/5
2拍 不點交
2,017.7 坪 / 808 萬
2025/8/5
3拍 不點交
1,467.8 坪 / 224 萬
2025/8/21
特拍 點交
213.5 坪 / 58.3 萬
2025/8/21
特拍 點交
8.7 坪 / 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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