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溫9382

苗栗縣三灣鄉永和山段36-4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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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3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60
保證金:
372
總坪數:
2,119.3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2,119.3 坪
總現值:
840.7 萬
拍後增值:
-1,01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交通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44地號,面積 865 m2,持分 1/2,6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交通用地)
2.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45地號,面積 395 m2,持分 1/2,5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105地號,面積 5,375 m2,持分 1/1,1,47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4.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106地號,面積 1,001 m2,持分 1/1,28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9)
2.
民國114年6月16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36-44地號土地現為水泥 道路。36-45地號土地有部分道路、部分雜木林(以實測為準)。36-105地號土地 現為雜木林。36-106地號土地現為雜林、無臨路。
6.
本件36-
7.
36-45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 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 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 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8.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9.
本件36-
10.
36-
11.
36-106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 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2.
依本件土地登記謄本所示,本件36-
13.
36-106地號土地「未會同申請, 欠繳書狀費160元,登記費918元,複丈費1600元,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 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
土地增值 (4)
1.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44地號
865 m2 × (1/2) × 1,200 元 - 60 萬元
= -8.1萬元
2.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45地號
395 m2 × (1/2) × 1,200 元 - 50 萬元
= -26.3萬元
3.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105地號
5,375 m2 × (1/1) × 1,200 元 - 1,470 萬元
= -825萬元
4.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106地號
1,001 m2 × (1/1) × 1,200 元 - 280 萬元
= -15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9 ~ 2025/11/28
應買 不點交
1,972.1 坪 / 530.1 萬
2025/9/2
3拍 不點交
2,017.7 坪 / 646.4 萬
2025/9/30
特拍 不點交
1,467.8 坪 / 20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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