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73

臺南市下營區營前段27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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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6
保證金:
9.2
總坪數:
46.7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46.7 坪
總現值:
124 萬
拍後增值:
7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前段 278地號,面積 618 m2,持分 1/4,45.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7/9,總底價 89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2拍,2025/7/30,總底價 71.2萬,保證金 14.3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5/8/20,總底價 5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應買,2025/8/25~2025/11/24,總底價 5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4年4月7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78地號現為部分道路、空地,上有一三合院(未見門牌),據債務人在場稱門牌號碼為下營區中山路2段247巷1號。又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前段 278地號
618 m2 × (1/4) × 8,028 元 - 45.6 萬元
= 78.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4.8 坪 / 39.2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95.7 坪 / 250 萬
2025/11/4
2拍 部分點交
24.2 坪 / 692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13.6 坪 / 76.8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26 坪 / 114 萬
2025/11/4
3拍 不點交
72.3 坪 / 32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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