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坤133615

台南市下營區大屯寮1之30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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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402.9
保證金:
80.6
總坪數:
72.3
坪單價:
5.6萬/坪
持分地坪:
72 坪
公告建坪:
72.3 坪
總現值:
59.5 萬
拍後增值:
-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69.2 坪
附建坪:
3.1 坪
其他內容:
3層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大屯寮段 2142地號,面積 238 m2,持分 1/1,120.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1)
1.
台南市下營區大屯寮1之30號,建號 487,持分 1/1,282.4 萬
一層:66.12二層:74.34三層:74.34騎樓:13.93合計:228.73 陽台(10.24平方公尺) (3層)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地政指界稱:拍賣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拍賣建物,拍賣建物部分占有其他地號土 地,且外牆有出租第三人作為廣告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變賣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拍賣建物占有其他地號土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嗣後若遭第三人聲請拆屋還地等訴訟, 與本院無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其風險。 六、拍賣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 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 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 價金或撤銷拍賣。
10.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之地上物坐落等 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 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大屯寮段 2142地號
238 m2 × (1/1) × 2,500 元 - 120.5 萬元
= -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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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
2拍 不點交
7.7 坪 / 52 萬
2025/10/1
2拍 不點交
46.7 坪 / 288 萬
2025/9/30
3拍 不點交
4.9 坪 / 1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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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46.7 坪 / 4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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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16 坪 / 5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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