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壬205764三

新北市石碇區排寮段十八重溪小段153-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得標 17.9萬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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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9
保證金:
3.6
總坪數:
97.7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97.7 坪
總現值:
24.2 萬
拍後增值:
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石碇區 排寮段十八重溪小段 153-5地號,面積 3,875 m2,持分 1/12,17.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2拍,2025/7/22,總底價 24.7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5/8/19,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5/8/22~2025/11/21,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53-5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石碇區十八 重溪97號建物東方約130公尺處之雜木林地。該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 地,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點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 「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 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3.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 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 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 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石碇區 排寮段十八重溪小段 153-5地號
3,875 m2 × (1/12) × 750 元 - 17.9 萬元
= 6.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38.5 坪 / 29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24.3 坪 / 18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16.2 坪 / 169.6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6.3 坪 / 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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