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莊42758一

新北市汐止區汐碇段24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9
  • 19 點閱
  • 0 列管
  • 2025/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
保證金:
6
總坪數:
38.5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38.5 坪
總現值:
28 萬
拍後增值:
-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汐碇段 249地號,面積 5,732.5 m2,持分 1/45,29 萬
法院筆錄 (4)
2.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6月9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49地號土地係位於新 北市編號532404路燈東北方約240公尺處,雜草林木叢生,目視範圍無任何建物 及地上物且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3.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1標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6.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7.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 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 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汐碇段 249地號
5,732.5 m2 × (1/45) × 2,200 元 - 29 萬元
= -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22.8 坪 / 37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24.3 坪 / 18 萬
2025/11/10
1拍 不點交
2,430 坪 / 1,774 萬
2025/10/29
1拍 部分點交
34.2 坪 / 1,901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16.2 坪 / 169.6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6.3 坪 / 24 萬
2025/10/29
2拍 不點交
29.1 坪 / 58.4 萬
2025/10/29
2拍 不點交
29.8 坪 / 60 萬
2025/10/29
2拍 不點交
41.2 坪 / 83.2 萬
2025/10/29
2拍 不點交
36 坪 / 7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北市汐止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