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82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上開5筆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上開5筆土地相毗連,其中
4.
280地號等土地上有共有人之未保存建物多棟坐落,部分土地為庭院空地及通道;另
6.
前開多棟共有人所有之建築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請投標人與應買人注意。
12.
280地號土地均係住宅區。屏東縣鹽埔鄉南段
13.
282地號土地均係道路預定地。(公共設施保留地,計畫以徵收方式取得)六、本件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買權無效。本件共有人若主張優先承買權應就全部標的一同合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拍賣標的行使之。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