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土地於民國95年12月25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許多古厝未保存登記物;嗣於114年2月19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均有人種植農作物,另依據鑑價報告之記載,編號
8.
2號土地現況為雜樹林及空地,編號3號土地大部分為空地,編號4號土地部分種植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9.
本件土地上有第三人種植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