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171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北段21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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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5
保證金:
19
總坪數:
11.2
坪單價:
8.5萬/坪
持分地坪:
11.2 坪
總現值:
47.9 萬
拍後增值:
-4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211地號,面積 528.4 m2,持分 1/64,10 萬
(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
2.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212地號,面積 461.4 m2,持分 1/64,10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213地號,面積 824 m2,持分 1/64,45 萬
(住宅區 )
4.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214地號,面積 546.2 m2,持分 1/64,3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多數為空地及雜樹林,有第三人種植果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於民國95年12月25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許多古厝未保存登記物;嗣於114年2月19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均有人種植農作物,另依據鑑價報告之記載,編號
8.
2號土地現況為雜樹林及空地,編號3號土地大部分為空地,編號4號土地部分種植果樹;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9.
本件土地上有第三人種植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4)
1.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211地號
528.4 m2 × (1/64) × 13,000 元 - 10 萬元
= 0.7萬元
2.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212地號
461.4 m2 × (1/64) × 13,000 元 - 10 萬元
= -0.6萬元
3.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213地號
824 m2 × (1/64) × 13,000 元 - 45 萬元
= -28.3萬元
4.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214地號
546.2 m2 × (1/64) × 13,000 元 - 30 萬元
= -1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7
1拍 點交
104.1 坪 / 800 萬
2025/7/9
1拍 點交
26.9 坪 / 1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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