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133二

雲林縣東勢鄉嘉隆段96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7.3
  • 13 點閱
  • 0 列管
  • 2025/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3
保證金:
7.5
總坪數:
57.9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57.9 坪
總現值:
65.8 萬
拍後增值:
2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段 963地號,面積 1,820 m2,持分 1165/21000,21.4 萬
2.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段 963-2地號,面積 665 m2,持分 1165/21000,4.5 萬
3.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段 963-3地號,面積 964 m2,持分 1165/21000,11.4 萬
法院筆錄 (9)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963─
4.
963─3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建物坐落,963地號土地上另有廟及大樹坐落,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9.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10.
第426條之
11.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六、無他項權利。
12.
本件拍賣尚欠書狀費,如拍定應買人需繳清後始得發狀。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13.
本件拍賣之963─2地號土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計劃取得方式:徵收,請應買人自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段 963地號
1,820 m2 × (1165/21000) × 3,449 元 - 21.4 萬元
= 13.4萬元
2.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段 963-2地號
665 m2 × (1165/21000) × 3,455 元 - 4.5 萬元
= 8.2萬元
3.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段 963-3地號
964 m2 × (1165/21000) × 3,402 元 - 11.4 萬元
= 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6
1拍 不點交
21.3 坪 / 15 萬
2025/7/9
1拍 不點交
53.5 坪 / 6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57.2 坪 / 114.4 萬
2025/7/10
3拍 不點交
41.6 坪 / 93.2 萬
2025/7/10
3拍 不點交
11 坪 / 24.7 萬
2025/7/24
其他 不點交
3.8 坪 / 1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東勢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